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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年开始继续教育改革,1、取消I类、II类学分的分类管理,所有卫生专技人员每年学分≥25分(不少于90学时)2、获取途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手术示范、MDT、教学病例讨论等)、有计划的自学(经单位批准)、论文、科研项目、科级奖励、发明专利完成转化、出版书籍等。

3、远程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向无锡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审查,未审查的机构授予学分证书不予认可。学分获取难度较前略有增加,科室要重视有组织的业务学习、病例讨论,所有学习培训经行迪发布,并进行签到考核,便于后期学分授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规(科教)〔2025〕1号).pdf

(锡卫科教〔2025〕11号)关于加强全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pdf